筆記1
筆記1.
了凡四訓—使建立正確的人生觀,以免徬徨無依,誤入歧途。
立命之學—是為了勉勵世人奮發向上,不要自暴自棄。
人生之氣數雖由前生造因而定,但命運的好壞卻隨著此生心性之狀態
而改變。
改過之法—一般人都自認自己是無過失之人,而不知改過行善,試想不知改過之
人就像漏了底的容器,行善也收不到效果。
為人若諸惡不改,倘眾善奉行則功過相抵,等於沒作。
為人若諸惡不改,只略行數善則就只見禍不見福。
改過是立命的下手工夫。
積善之方—人若佑過能改,但不曉得行善的道理,也是徒勞無益。
人能謙虛為懷,則行善惟恐不足,才能使立命收到效果,而達到改造
命運的目的。
1. 命由己作,相由心生,禍福無門,惟人自召。
2. 凡人所以不能成聖成賢,都因為被雜念及慾望所纏。
3. 人若不能達到無心、明心之境,難免會被陰陽氣數所控制。
4. 一切福田,不離方寸,從心而覓,感無不通。
5. 人只要從內心自求,力行仁義道德,自然就能贏得他人的敬重,而引來身外的功名富貴。
6. 為人若不知反躬內省,從心而求,而只好高騖遠,祈求身外的名利,則就算用盡心機,也是雙頭皆空。
7. 了解自我的因素,是造就人生吉凶禍福的關鍵:化吝嗇成施捨化偏激為和平化虛偽成虔誠浮躁改成沉著驕傲改成謙虛懶散改為勸奮殘忍化為仁慈刻薄改為?容盡量積德,盡量自愛,珍愛自己,別糟蹋自己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這樣必能去除身上的病根,重新獲得仁義道德的新身體
8.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9. 人若能了悟立命之道、順天之理,自然就能求得厚福。
10.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11. 豐歉、貧富、窮通、貴賤………都只是在心存慾念之後才有分別。正因為世人心存妄念,不敢面對現實,不能以靜心處理順境,以善心安於逆境,因此生死就變成嚴重的兩面。一切吉凶禍福、毀譽是非、窮通貴賤,也就困擾著世人,而弄得心神不靈,永無寧日。
12. 人若能修身養性,去惡向善,安於順逆現實,時刻處於不動絲毫非非之念的「明心似鏡,似光、似無」的境界,則離「返本還原,歸根復命」的?中暑怎麼辦珙氻v不為遠,這樣一切罪惡過失自然也就無蹤無影,命運自然歸於稱心如意,全無吉凶之境,這才是真正利人利己,有價值的行為。
13. 只要真誠為善,切實力行,就是一善可抵萬。
14. 待人常抱救急之心,待己務必嚴格規律,務必日日反省,時時改過。
15. 改過三要素:(1).知恥 (2).敬畏心%26nbsp; (3).勇氣與決心
16. 人若想得福而避禍,可以先不論如何行善,只要力行改過,自然就能向善。
17. 改過的關鍵就在此〈知恥〉一念之間,人所以異於禽獸也僅在那一念之差而已。
18. 人只要一息尚存,滔天的大罪大惡,都有悔改的機會。古時有人一生作惡,臨終前懊悔覺悟,發一善願而得善終者,正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以洗百年罪惡也,就像千年幽谷涵洞,一燈來照則盡去千年黑暗一般。
19. 過失不拘大小,以能改為要。
20. 超拔之事,但憑自身己意,一但無常身逝,何日重身為人?
21. 人所以不能改過,只因為因循苟且誤了大事,若能發奮圖強當機立斷,踫到小過,像竹刺傷肉一般,速與拔除。犯上了大過,如毒蛇咬指一般,速與斷指,不猶豫不等待,則如易經所言:「風雷增益」之象,風起雷動乾脆利落,則改過遷善必可成功。
22. 改過三階段:(1).從事上改 (2).從理上改 (3).從心上改從事上改的方法,只在行動上勉強壓制,很難達到改過之法。比較理想的改過方法應從理上改。Δ譬如:想改殺生之過,就想「天有好生之德」物物都珍惜生命,殺他養己怎能心安?再加以水深火熱,鍋鼎之苦,必痛徹骨髓。山珍海味,吃過了也不一定能供養身體,蔬菜素品儘可充饑果腹,何必把自己的肚子當成化屍場!折損自己的福份?再想,血肉之類必有靈性,與人同體,未能修養大德,使之像親近小孩那樣親我敬我,己屬慚愧,怎能再殘害生靈,使之仇我恨我呢?應見物憐惜才是.Δ想改暴躁的壞脾氣也一樣:試想,人不可能一模一樣,各有其長也各有其短,沒有十全十美的。因此應該互相體諒遷就,就算不合我意,而互相干擾,對我們也沒啥損傷,有何可怒可氣的。再說,天下也沒有自以為豪傑,也沒有怨天尤人之修養法,怎麼可以只要求別人而不要求自己呢?日常生活有不能稱心如意,是自己德行未修,涵養不過,必須再求反省,如此一來,毀謗也會如舉火燒 Pure5.5哪裡買?空,必將自消自滅。若聽到毀謗就動怒,想盡辦法加以辯論維護,正是作繭自縛,自取其辱的作法。
23. 人的過失,都是從心所起,若能心不動念,無私無慾,就不必逐樣檢討名、利、色、貨,諸過失。只要一心向善,正氣所鍾,邪念自然一塵不染,就像太陽當空,鬼魅盡消一般,這就是所謂本立而道生。
24. 過從心生,也當從心上修改,心上改之法,即在治心。妄念一動即覺查,並加以克制,則過不生,是最好的方法。
25. 若作不到這種高深的境界,則只好明理以改過,再辦不到,就只好隨事而禁。
26. 能治心並明理兼禁過,是再好不過的事若只懂禁過,不明道理,不知治心,是笨拙的改過方法。
27. 處雜亂環境而不動心亂性。
28. 若冷靜思考還看不到自己的過失,必是粗心大意,迷糊之人。
29. 凡是罪孽深重之人,大都心神昏庸,失神健忘,無事煩惱。見到正人君子則顯出慚愧沮喪之狀態,聽到了真理大道,則不高興。有時施恩反招憎怨,或夢見一些顛顛倒倒的惡夢,甚至經常發嘮叨等….若有上列種種自作孽之相,當改過向善以免自誤。
30. 至誠持善。
31. 踫到了饑荒時,必捐獻糧食救災,遇到旁人有急難,都盡力給予協助。
32. 踫到了不如意事,也逆來順受,反躬自省,不怨天尤人。
33. 凡有益大眾之事,應盡心盡力。
34. 為善而不明理,往往就會產生自以為行善,而其實是造孽的行為,而枉費苦心。所以了解其行為的動機與目的,才能了解何者是善?何者是惡?
35. 有益於人群,則打人?人皆算善若為了自己私利,則尊敬別人,禮讓別人,也算惡。
36. 積德行善,決不可只為了順乎世俗人情,討好世人,掩人耳目,必須從內心深處,潛移默化,一心只為濟世,不為媚世,純為愛人助人,才是端正之善。若有一絲媚世之心,一點憤事玩世之心,則就是虛偽歪曲之善。
37. 人若毫無過失,而被橫加惡名,又能逆來順受,必是大有道德修養之人,子孫往往突然大發。
38. 凡人行善,不可只看行為,必須看他的流弊,不可只看現在,必需看事情的結果。不可只論個人的得失,需看其對大眾的影響。
39. 傾囊相助,體諒別人,為別人著想之善舉,都是作別人所不願作,忍別人所不能忍,難能可貴之善。
40. 若能盡心而為,在困難之中行善,其價值也更為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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